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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湖簡字第1914號陳威宏之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9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勉111年度湖簡字第191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威宏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庭111年度湖簡字第1914號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書記
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民權東路六段91號)。
書記官 朱亮彰
- 發布日期:112-06-09
- 更新日期:112-06-09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