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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重訴字第165號紀卡騰(Carlton E Gee Jr.)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庭函、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事裁定正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國112年度重訴字第16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紀卡騰(Carlton E Gee Jr.)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庭函、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事裁定正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重訴字第165號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庭函、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事裁定正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上午11時20分,在本院(設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2樓第一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張祐誠
股 別:國股
- 發布日期:112-06-09
- 更新日期:112-06-09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