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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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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6018號汪士強之扣押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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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8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助富字第601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汪士強之112年6月1日扣押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6018號債權人汪士閔與債務人汪士強間返還價金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富股書記官簡吟倫
 

  • 發布日期:112-06-08
  • 更新日期:112-06-08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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