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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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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482號邱谷峰之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112年5月30日北市士地登字第1127007145號函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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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公111年度訴字第148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邱谷峰之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112年5月30日北市士地登字第1127007145號函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訴字第148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112年5月30日北市士地登字第1127007145號函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怡文
股       別:公股
 

  • 發布日期:112-06-02
  • 更新日期:112-06-0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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