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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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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7537號余恒宜等之分配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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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0司執雙字第2753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余恒宜、余侃、余潔宜、李元吉之112年9月7日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27537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吳王玉圓即吳俊宏之限定繼承人等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雙股書記官葉書毓
★本件有國內、國外公送★。
 

  • 發布日期:112-06-01
  • 更新日期:112-06-0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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