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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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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士簡字第156號沃勝璿之刑事判決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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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刑業112年度士簡字第 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被告 沃勝璿 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 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士簡字第 156 號被告 沃勝璿 毀損案件,應行送達之判決正本,該被告住居所及所在地不明,判決正本文書無從送達,業經裁定公示送達在案。

     二、茲將應送達判決正本除附貼本庭牌示處,應送達之刑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北路四段2號)。

     三、特此公告。

書記官 劉彥婷

  • 發布日期:112-05-31
  • 更新日期:112-05-3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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