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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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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執字第43688號余正忠之112年6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應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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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09司執富字第4368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余正忠之112年6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應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09年度司執字第43688號債權人摩根聯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余正忠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富股書記官簡吟倫
 

  • 發布日期:112-05-31
  • 更新日期:112-05-3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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