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0782號林柏均之112年5月30日限期債務人取回遺留動產通知1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高字第9078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柏均之112年5月30日限期債務人取回遺留動產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0782號債權人王麗雅與債務人林柏均間返還租賃房屋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高股書記官郭盈呈
- 發布日期:112-05-31
- 更新日期:112-05-3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