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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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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479號高塑塑膠企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劉珮君、劉家豪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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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致112年度訴字第479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高塑塑膠企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劉珮君、被告劉家豪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479號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高塑塑膠企業有限公司等間清償借款。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高塑塑膠企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劉珮君、被告劉家豪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李佩諭
 

  • 發布日期:112-05-26
  • 更新日期:112-05-2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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