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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128號蕭价盛之閱卷通知函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柏111年度訴字第112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蕭价盛之閱卷通知函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訴字第1128號吳昌達與丰悅夏宮社
區管理委員會等間損害賠償等。
二、應送達之閱卷通知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蕭价
盛得隨時來院領取。
國內公送
書 記 官 潘盈筠
股 別:柏股
- 發布日期:112-05-25
- 更新日期:112-05-2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