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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319號蔡織安之支付轉給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助智字第23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蔡織安之支付轉給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2319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蔡織安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智股書記官張純華
- 發布日期:112-05-25
- 更新日期:112-05-2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