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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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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8194號王婷婷、余正隆、徐中豪、鄭又嶧、林大為之拍賣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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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智字第6819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婷婷、余正隆、徐中豪、鄭又嶧、林大為之112年7月27日拍賣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8194號債權人林位濱等與債務人林志憲即林京儀間履行決議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智股書記官張純華
 

  • 發布日期:112-05-25
  • 更新日期:112-05-2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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