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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8號沈儀昌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司晴112年度司聲字第8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沈儀昌之裁定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司聲字第8號陸璵璵與沈儀昌間確定訴訟費用額。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沈儀昌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邱志全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