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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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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2878號謝國夫、謝周美雲即謝國村之繼承人、謝承宏即謝國村之繼承人、謝欣芬即謝國村之繼承人、謝天求、謝光華、謝阿在、謝昌錦、謝忠良、謝卉、謝芳汶、謝哲興、謝哲隆、謝哲裕、謝哲茂、謝麗珠、謝明智、謝明毅、巫國想、邱福地、謝志雄、謝志賢、張勝吉、謝聰裕、謝聰枝、謝柯香、謝兩全即謝林月子之繼承人、謝金生即謝林月子之繼承人、謝旻勳即謝金彬即謝林月子之繼承人、謝欣吟即謝金彬即謝林月子之繼承人、謝正宗即謝林月子之繼承人之優先承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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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速字第7287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謝國夫、謝周美雲即謝國村之繼承人、謝承宏即謝國村之繼承人、謝欣芬即謝國村之繼承人、謝天求、謝光華、謝阿在、謝昌錦、謝忠良、謝卉、謝芳汶、謝哲興、謝哲隆、謝哲裕、謝哲茂、謝麗珠、謝明智、謝明毅、巫國想、邱福地、謝志雄、謝志賢、張勝吉、謝聰裕、謝聰枝、謝柯香、謝兩全即謝林月子之繼承人、謝金生即謝林月子之繼承人、謝旻勳即謝金彬即謝林月子之繼承人、謝欣吟即謝金彬即謝林月子之繼承人、謝正宗即謝林月子之繼承人之112年5月23日優先承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2878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鄭崇文律師即謝建長之遺產管理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民事執行處速股書記官林侑仕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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