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湖簡字第840號緯騰資訊有限公司、陳佩華之言詞辯論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勉111年度湖簡字第840號

主    旨:公示送達原告緯騰資訊有限公司、陳佩華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湖簡字第840號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原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29日上午10時整,在本庭簡易法庭(臺北市民權東路六段91號)開言詞辯論庭,原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許慈翎
股       別:勉股
 

  • 發布日期:112-05-24
  • 更新日期:112-05-24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