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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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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8193號高蕙娟之112年5月10日金服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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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意字第4819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高蕙娟之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112年5月10日112士金職一字第1號拍賣通知1件。(拍賣時間:112年5月31日,拍賣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300號10樓)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8193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高蕙娟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意股書記官劉晏瑄
 

  • 發布日期:112-05-23
  • 更新日期:112-05-2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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