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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5125號曹福堂之拍賣期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秋字第7512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曹福堂之112年7月6日拍賣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5125號債權人林詮錄等與債務人曹福堂間返還不當得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秋股書記官葉乙成
- 發布日期:112-05-22
- 更新日期:112-05-2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