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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0司執吉字第58262號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58262號王文宏之分配期日通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0司執吉字第5826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文宏之112年8月30日下午4時整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58262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王文宏、王永太、王俊夫、王澤鑑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吉股書記官陳紀元
- 發布日期:112-05-20
- 更新日期:112-05-20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