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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62號曾佳文之行使權利通知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9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司容112年度司聲字第62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曾佳文之行使權利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司聲字第62號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曾佳文間行使權利。
二、應送達之行使權利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曾佳文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邱志全
- 發布日期:112-05-19
- 更新日期:112-05-19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