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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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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53號被告日太福有限公司、陳榮智以及高玉玲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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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利112年度訴字第15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日太福有限公司、陳榮智以及高玉玲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153號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日太福有限公司等間清償借款。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等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朱亮彰
  • 發布日期:112-05-19
  • 更新日期:112-05-19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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