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390號羽禾整合精緻農業股份有限公司,林珹銉即林軒禾,許渂婓即許宸熏之判決

字型大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和112年度訴字第390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羽禾整合精緻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被告
          林珹銉即林軒禾、被告許渂婓即許宸熏之判決正本1
          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390號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羽禾整合精緻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清償
          借款。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羽禾整
          合精緻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林珹銉即林軒禾、被
          告許渂婓即許宸熏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羅伊安

股       別:和股

  • 發布日期:112-05-17
  • 更新日期:112-05-1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