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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000267號天壽里守望相助巡守隊,天壽社區發展協會之民事準備(二)狀繕本、民事更正訴之聲明暨準備(三)狀繕本、民事準備(四)狀繕本、民事公示送達聲請暨陳報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正111年度重訴字第267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天壽社區發展協會、天壽里守望相助巡
守隊之民事準備(二)狀繕本、民事更正訴之聲明暨
準備(三)狀繕本、民事準備(四)狀繕本、民事公
示送達聲請暨陳報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
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重訴字第267號拆屋還地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書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
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7月13日下午3時
整,在本院(設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2樓
第一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蘇婷
- 發布日期:112-05-15
- 更新日期:112-05-1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