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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更一字第1號曲正之起訴狀繕本、準備書狀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格112年度訴更一字第1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曲正之起訴狀繕本、準備書狀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更一字第1號履行買賣契約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準備書狀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國內外公示送達
書 記 官 賴怡婷
擬 核 判
函 稿 代 碼:E012-2 公示送達公告(辯論期日通知)
股 別:格股
- 發布日期:112-05-15
- 更新日期:112-05-1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