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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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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士簡字第1224號蘇志翔即蘇轉傳之繼承人之民事裁定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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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士民群111年度士簡字第1224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志翔即蘇轉傳之繼承人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1年度士簡字第122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
                  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台北市重慶北路四段2號)。

書記官 詹禾翊

  • 發布日期:112-05-10
  • 更新日期:112-05-10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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