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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更一字第000002號孫志國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柏108年度訴更一字第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追加原告孫志國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1件
。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8年度訴更一字第2號鑫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即日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當訴訟人等與陳吉良等
間確認界址。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明上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追加原告孫志國得隨時來院領取。
國內、外公送
書 記 官 潘盈筠
股 別:柏股
- 發布日期:112-05-08
- 更新日期:112-05-08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