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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湖司聲字第3號鄭志豪之裁定1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司勤112年度湖司聲字第3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鄭志豪之裁定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湖司聲字第3號均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鄭志豪間聲請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裁定,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鄭志豪得隨時來院領取(庭址設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書 記 官 朱鈴玉
股 別:司勤股
- 發布日期:112-05-03
- 更新日期:112-05-0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