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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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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4978號王仁傑之112年5月24日拍賣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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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助莊字第497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王仁傑之112年5月24日拍賣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4978號債權人孫鷹等與債務人王仁傑間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莊股書記官李原佶
 

  • 發布日期:112-05-02
  • 更新日期:112-05-0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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