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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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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存字第917號林武信之催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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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4 月 10 日
發文字號:(102)存  字第 917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02年度存字第917號提存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貴股與受取權人林武信等12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1,422,437元整,應送達林武信之催領通知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第3 項、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楊  雅     淇

  • 發布日期:112-04-11
  • 更新日期:112-04-1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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