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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補字第827號蔡明翰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準備書狀繕本及裁定正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士院錫民誠111年度補字第827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蔡明翰之民事起訴狀繕本、民事準備書狀繕本及裁定正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補字第827號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蔡明翰等間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
二、應送達之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蔡明翰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邱筱菱
- 發布日期:111-09-25
- 更新日期:111-09-2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