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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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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028號陸韜之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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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士院錫民明111年度訴字第102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陸韜之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訴字第1028號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劉彥宏即劉泯祐等間清償借款。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陸韜之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芝箖


股       別:明股
 

  • 發布日期:111-09-23
  • 更新日期:111-09-2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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