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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訴字第353號霖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韋廷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士院錫民誠111年度重訴字第35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霖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韋廷之裁定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重訴字第353號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霖廷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清償借款。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霖廷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韋廷得隨時來院領取。
- 發布日期:111-09-13
- 更新日期:111-09-1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