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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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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助字第8918號華源鎰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呂柏緯之分配期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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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110司執助吉字第891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假扣押債權人華源鎰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呂柏緯(出境)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0年度司執助字第8918號債權人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唐康股份有限公司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吉股書記官陳紀元
 

  • 發布日期:111-09-07
  • 更新日期:111-09-0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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