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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士小字第951號姜德志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7日
發文字號:士院錫士民業111年度士小字第 951 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 姜德志 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1年度士小字第 951 號給付管理費事件,應送達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北路四段2號)。
書記官 劉彥婷
- 發布日期:111-09-07
- 更新日期:111-09-0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