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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士小字第1143號簡博正之開庭通知、訴狀繕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士民群109年度士小字第114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簡博正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
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依職權)。
公告事項:
一、本庭109年度士小字第1143號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
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09年9月15日下午2
時21分在本庭第1法庭(台北市重慶北路四段2號)開
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吳雪華
- 發布日期:109-08-13
- 更新日期:109-08-1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