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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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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106號被告陳佰文、被告陳銘松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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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士院錫民法109年度重訴字第10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佰文、被告陳銘松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9年度重訴字第106號陳紀燕花與江雄武等間分割共有物。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陳佰文、被告陳銘松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洪忠改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裁判)
股       別:法股
  • 發布日期:111-08-31
  • 更新日期:111-08-3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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