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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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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執字第54381號盧林佩蘭(盧延榮之繼承人)等人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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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8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107司執雙字第5438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盧林佩蘭(盧延榮之繼承人)、盧淑蕙(盧延榮之繼承人)、盧嘉緒(盧延榮之繼承人)、盧俊夫(盧得福之繼承人)、盧俊元(盧得福之繼承人)、謝慧錦(謝盧燕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54381號債權人莊阿銚等與債務人盧怡利(盧清松之繼承人)等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雙股書記官葉書毓
 

  • 發布日期:111-08-22
  • 更新日期:111-08-2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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