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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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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0993號廖寶菜等人之優先承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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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110司執強字第6099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共有人廖寶菜、共有人杜明樹、共有人廖明東、共有人廖德泉、共有人廖志明(遷出國外)、共有人藍美容、共有人廖懿姿、共有人廖益良、共有人廖建進、共有人李阿蜂、共有人廖素華、共有人余國榮、共有人廖建成、共有人廖建文、共有人廖建中、共有人廖寶珠、共有人廖麗雲、共有人廖麗梅、共有人廖鎂瑜、共有人廖欽祥、共有人廖金枝、共有人廖文毅、共有人廖素真、共有人廖金蘭、共有人廖素珠、共有人廖鄭幸、共有人廖義鏞、共有人廖文義、共有人廖文達、共有人廖義吉、共有人廖淑滿、共有人廖清波即廖王玉梅之繼承人、共有人廖碧珠即廖王玉梅之繼承人、共有人劉麗花即廖王玉梅之繼承人、共有人許明凱即廖王玉梅之繼承人、共有人許銀倩即廖王玉梅之繼承人、共有人廖俊傑即廖曾色之繼承人、共有人廖維仁即廖曾色之繼承人、共有人廖素華即廖曾色之繼承人、共有人廖琇雯即廖曾色之繼承人、共有人廖淑芸即廖曾色之繼承人、共有人廖曉菁即廖志忠之繼承人、共有人廖芝萱即廖志忠之繼承人之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0993號債權人皇冠大車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廖春生間終止合約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強股書記官朱宮瑩
 

  • 發布日期:111-07-28
  • 更新日期:111-07-28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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