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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海商字第2號江周林、林錦浩之111年7月26日庭函及歷次書狀繕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民結110年度海商字第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江周林、林錦浩之111年7月26日庭函及歷次書狀繕本。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0年度海商字第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111年7月26日庭函及歷次書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邱勃英
- 發布日期:111-07-26
- 更新日期:111-07-2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