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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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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士簡字第1034號彭子誠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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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2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士民群111年度士簡字第103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彭子誠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
            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及第151條(依職權)。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1年度士簡字第1034號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應送達
           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20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庭第1法庭(台北市重慶北路四段2號)開
           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詹禾翊

  • 發布日期:111-07-22
  • 更新日期:111-07-2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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