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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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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助字第9279號張心怡即倪淑美之繼承人、莊罕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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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110司執助貴字第927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心怡即倪淑美之繼承人、莊罕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本院110年度司執助字第9279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王士銘律師即張明之遺產管理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貴股書記官王玉雙
 

  • 發布日期:111-07-20
  • 更新日期:111-07-20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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