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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258號林國安之原告即上訴人等111年7月7日民事準備書(一)狀繕本1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民公108年度重訴字第25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追加被告林國安(72)之原告即上訴人等111年7月7日民事準備書(一)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08年度重訴字第258號返還不當得利。
二、應送達之原告即上訴人等111年7月7日民事準備書(一)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陳怡文
股 別:公股
- 發布日期:111-07-18
- 更新日期:111-07-18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