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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士小字第201號翁介群之刑事判決正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士民群111年度士小字第20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翁介群之民事簡易判決正本一件
。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依職權)。
公告事項:本庭111年度士小字第201號清償信用卡消費借款事件,
應送達之民事簡易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庭領取(庭址設台北市重慶北路
四段2號)。
書記官 詹禾翊
- 發布日期:111-07-12
- 更新日期:111-07-1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