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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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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153號魏廷光(即魏榮鑒之承受訴訟人)、郭永福(即郭文德之承受訴訟人)之法定代理人阮氏垂、魏慧怡之查封登記函、詢價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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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111司執吉字第1415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魏廷光(即魏榮鑒之承受訴訟人)、郭永福(即郭文德之承受訴訟人)之法定代理人阮氏垂、魏慧怡之查封登記函、詢價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4153號債權人張麗華等與債務人永祥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間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吉股書記官陳紀元
 

  • 發布日期:111-07-05
  • 更新日期:111-07-0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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