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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補字第305號杜靜惠之110年11月24日民事起訴狀繕本、111年4月11日民事聲明承受訴訟暨陳報狀繕本、裁定正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7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民華111年度補字第305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杜靜惠之110年11月24日民事起訴狀繕本、111年4月11日民事聲明承受訴訟暨陳報狀繕本、裁定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補字第305號連福松等與陳一偉等間分割共有物。
二、應送達之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杜靜惠得隨時來院領取。
股 別:華股
- 發布日期:111-06-27
- 更新日期:111-06-2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