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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士小字第1260號許庚辛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士民敬111士小字第1260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庚辛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1年度士小字第1260號清償信用卡消費借款事件民事裁定正本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
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北路四段2號)。
書記官 吳俊明
- 發布日期:111-06-24
- 更新日期:111-06-24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