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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字第34號史素英之111年6月17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函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民元111年度司字第34號
主 旨:公示送達利害關係人史素英之111年6月17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函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司字第34號酌定臨時管理人報酬事件。
二、應送達之111年6月17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利害關係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周苡彤
- 發布日期:111-06-24
- 更新日期:111-06-24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