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士簡更一字第6號盧錦河之判決

字型大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4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士民敬110士簡更一字第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盧錦河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庭110年度士簡更一字第6號確認界址事件民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

到庭領取(庭址設臺北市重慶北路四段2號)。

書記官 吳俊明

 

 

  • 發布日期:111-06-24
  • 更新日期:111-06-24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