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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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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訴字第464號林邵倫之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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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刑洪111年度審訴字第464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林邵倫之傳票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審訴字第464號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案件,應送達之訴訟文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日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為本案於中華民國111年9月13日上午09時30分,於本院(設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2樓第二法庭行準備程序。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杜依玹
 

  • 發布日期:111-06-22
  • 更新日期:111-06-22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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