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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仲執字第1號伊能輝之民事聲請狀、裁定正本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民松111年度仲執字第1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伊能輝之民事聲請狀繕本及裁定正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仲執字第1號陳居豐與伊能輝間仲裁判斷執行裁定。
二、應送達之民事聲請狀繕本及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伊能輝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劉淑慧
股 別:松股
- 發布日期:111-06-17
- 更新日期:111-06-1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