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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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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聲字第117號香港商優羅克朗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陳述意見通知及聲請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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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民司辰111年度司聲字第117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香港商優羅克朗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陳述意見通知及聲請狀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司聲字第117號聲請人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與相對人香港商優羅克朗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間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
    二、應送達之陳述意見通知及聲請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香港商優羅克朗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定代理人柴海仁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郁菁
股       別:司辰股

  • 發布日期:111-06-17
  • 更新日期:111-06-1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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